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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12月31日起進口這些廢物將處以數十萬罰款
- 發布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7/10/25 9:38:02
2017年8月,環保部、商務部、發改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發布2017年第39號公告,對現行《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進行了調整與修訂,并明確調整后的《進口廢物管理目錄》將于2017年12月31日起正式執行。
新版《進口廢物管理目錄》中的《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對以下目錄進行了調整:
1、將來自生活源的廢塑料(8個品種)列入禁止目錄。
常見的進口廢塑料有廢飲料瓶碎片、廢塑料膜等等。
2、將未經分揀的廢紙列入禁止目
3、將廢紡織原料列入禁止目錄
常見的進口廢紡織原料有廢棉、廢布等。
4、將釩渣列入禁止目錄
要是進口了被列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的固體廢物,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